“一带一路”战略对我国钢铁“走出去”的机遇分析 (2)

日期: 2015-09-16  来源:51模材网  点击数:  


  2013年模具钢材市场排名


  从市场规模来看,31个国家的市场需求量共计2.55亿吨。其中,需求量超过1000万吨的国家有8个,分别是印度、泰国、伊朗、印尼、沙特、越南、马来西亚和波兰,占市场总需求量的72.9%。市场规模最大的国家是印度,需求量为8143万吨,占市场总需求量的31.9%。


  从人均钢材消费量来看,消费量超过300千克/人的国家有7个,分别是阿联酋、捷克、科威特、阿曼、沙特、马来西亚和以色列。剩余24个国家中,消费量在100-300千克/人的国家有13个,分别是波兰、泰国、澳大利亚、哈萨克斯坦、伊朗、黎巴嫩、约旦、克罗地亚、土库曼斯坦、阿塞拜疆、越南、老挝和伊拉克。根据发达国家工业化发展经验,当一个国家人均钢材消费量超过100千克时,将进入工业化阶段,钢材需求激增,具有较大的钢材消费潜力。


  从净进口量来看,31个国家的净进口量共计7660万吨。其中,净进口量超过200万吨的国家有12个,分别是泰国、印尼、沙特、阿联酋、马来西亚、伊拉克、埃及、波兰、伊朗、孟加拉国、以色列和巴基斯坦,占市场总净进口量的83.1%。泰国和印尼净进口量分别是1436万吨和1164万吨,分别位居前两位。


  从各国投资环境看,以下国家投资钢铁项目可予以重点关注:马来西亚、沙特、泰国、哈萨克斯坦、印尼、菲律宾、越南等国。从投资指数看,需求超过1000万吨的国家中,印度(指数排序第17位)、泰国(第9位)、伊朗(第22位)、印尼(第10位)、沙特(第4位)、越南(第18位)、马来西亚(第3位)和波兰(第13位)值得关注。


  4 我国钢铁“走出去”现状和存在的问题


  近年来,我国钢铁“走出去”主要体现在铁矿资源开发、海外建厂和钢材出口三个方面。


  4.1 “走出去”现状


  第一,资源开发。近年来,由于国内资源无法满足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,国内企业加大了“走出去”进行资源开发的步伐。据统计,2006-2014年中国各类企业海外铁矿权益投资累计超过250亿美元,参与了至少35个大型海外铁矿项目的勘探、设计和建设。


  截至2014年,中方涉矿项目探明和控制储量约为980亿吨,获得规划权益矿产能合计2.77亿吨左右,占参与项目成品矿总产能5.26亿吨的52.67%。2014年,中国海外权益矿产量7300万吨左右,仅占全年进口量的8%左右。而日本每年海外权益进口铁矿约7400万吨,占其全年进口铁矿量50%-60%,相比之下,中国差距巨大。


  第二,海外建厂。我国钢铁企业海外之路,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没有停止。我国钢铁海外投资项目的特点是:单独工序钢铁项目多,全流程项目少;海外钢铁冶炼项目多配套矿山资源开发;拟投资项目多,实施困难大,搁浅多(见表2)。

中国企业海外钢铁厂建设项目


  第三,钢材出口。2014年,我国出口钢材9378万吨,同比增长50%,创历年新高。2015年上半年,我国出口钢材5251.9万吨,同比增长27.87%,预计2015年我国出口钢材有望突破1亿吨。


  从出口目的区域来看,亚洲6318万吨,占67.4%;欧洲883万吨,占9.4%;北美洲719万吨,占7.7%;非洲691万吨,占7.4%;南美洲687万吨,占7.3%;大洋洲79万吨,占0.8%。


  从出口目的国来看,2014年我国出口钢材超过200万吨的国家13个,占出口总量的57.8%。韩国、越南、菲律宾、印度、泰国位列前五位,分别占出口量的13.8%、7.1%、5.1%、4.1%和3.9%。


  从出口品种来看,以板材、棒线材为主,其中:板材出口4367万吨,占46.6%;棒线材出口3086万吨,占32.9%;管材出口1006万吨,占10.7%;角型钢出口460万吨,占4.9%;其他钢材出口459万吨,占4.9%。


  4.2 “走出去”存在的问题


  尽管我国企业“走出去”取得了一些成绩,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,需要总结经验,汲取教训。具体问题如下:


  一是缺乏海外投资经验,对国外法律政策和投资环境了解不够。钢铁厂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是一项持久、艰苦而科学的工作,切忌不顾主客观条件一哄而上,盲目投资。


  二是缺乏总体战略。我国企业“走出去”的积极性很高,但从全局看缺少统一规划,导致各企业多头对外,互不沟通,独立行动,不但影响中方形象,更使整体利益受损。


  三是控股欲望过强,片面追求独资或控股。中资企业追求对合作企业的“话语权”是必要的,但全部独资或绝对控股不仅加大投资成本,而且不利于分担风险。


  四是投资方式单一,仍以直接要素投入为主,资本运作较少。目前“走出去”主要方式是设立独资公司或合资公司,以资金、设备、原材料等直接要素投入为主,而兼并收购、控股境外企业等以资本运作方式为主的投资较少。


  五是高级人才缺乏,综合素质较低,缺少从事境外投资所必备的——既有专门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技能,又通晓国际商务惯例、国际营销知识和外语水平高的跨国经营高级管理人才。


  5 “走出去”面临的风险和应对策略


  5.1 面临的风险


  尽管我国企业“走出去”取得了一定成绩,但教训也很深刻,必须充分认识到“走出去”的风险。


  一是政治风险。该风险有突发性、强制性和难以获得补偿的特点,在中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况下,企业难以应对;此外,该风险甚至可能威胁“走出去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。


  二是法律风险。东道国的法律政策规范并制约着项目的每一步进展;相对于法律政策给予的优惠承诺,其连续性、稳定性更为重要;此外,一些欠发达国家,经常会出现“没钱就走不动道”现象。


  三是劳工风险。部分国家强大的工会组织以及倾向明显的劳工保护政策,使中国矿业海外投资项目的推进步履维艰,如限制外国劳工、劳工最低福利标准制定等。


  四是环保风险。要强化环保意识,许多国家环境保护门槛日益提高,造成投资项目运营成本增加,另外环保审批也费时费力,影响项目建设进度。


  五是文化融入风险。由于中国与项目所在国文化差异,可能导致项目在当地社区受到排挤等,影响项目安全、稳定建设及运营。


  六是项目自身条件风险。许多企业在选择投资项目上不重视前期尽职调查,导致后续项目推进时产生一系列问题。如一些铁矿项目,资源条件与最初了解的情况相差很大,造成生产成本上升;还有一些项目选择时,只考察了项目本身条件,而没有关注项目配套的供水、供电、运输等条件,造成后续项目推进困难。


  5.2 应对策略


  第一,项目条件与政治环境相结合。投资者需结合项目条件,并充分考虑所在地的政治环境是否稳定、与中国外交关系是否良好等因素。


  第二,政府和企业“分工与协作”。主要指政府和企业(国企)需要分开,企业运作应更加市场化。


  第三,充分的尽职调查与恰当商业模式相结合。尽职调查应涵盖政治立法体制、外商投资法律政策、环保政策、社区劳工等方面;典型商业模式包括首先在境内组建合资合作投资主体,然后境外资本运作收购矿业公司或直接购买矿权。


  第四,本土化原则。劳动用工、合作伙伴本土化,收购中留住关键的本地业务能力、本地团队及客户等。


  第五,注重履行社会责任。融入社区、注重环保、依法纳税、参与慈善公益事业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。


  第六,加强软实力建设。企业“走出去”,不缺资金,缺的是团队、经验和渠道。


  6 结论和建议


  6.1 “走出去”的关注重点


  综合分析“一带一路”沿线31个国家钢材需求量、人均消费量、净进口量和投资指数相关数据,在“一带一路”战略实施时,可重点关注以下10个国家的钢铁项目(见表3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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