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计算模具的成本 (2)

日期: 2018-08-17  来源:51模材  点击数:  


3)在结算50%余款时,由于数目款项较多,且模具已基本完工,易产生结算拖欠现象。


4)万一模具失败,一般仅退回原50%预付款。


(2)“六四”式结算:即模具合同一签订生效之日起,即预付模价款的60%,余40%,待模具试模合格后,再结清。


这种结算方式与第一种结算方式基本相同。只不过是在预付款上增加10%。这相对于模具制造企业有利一点。


(3)“三四三”式结算:即模具合同一签订生效之日,即预付模价款的30%,等参与设计会审,模具材料备料到位,开始加工时,再付40%模价款。余30%,等模具合格交付使用后,一周内付清。


这种结算方式,是目前比较流行的一种。这种结算方式的主要特点如下:


1)首期预付的30%模价款作为订金。


2)再根据会审,检查进度和可*性,进行第二次40%的付款,加强了模具制造进度的监督。


3)余款30%,在模具验收合格后,再经过数天的使用期后,结算余款。这种方式,基本*近模具的设计制造使用的同步运行。


4)万一模具失败,模具制造方,除返还全部预付款外,还要加付赔偿金。赔偿金一般是订金的1-2倍。


(4)提取制件生产利润的模具费附加值方式:即在模具设计制造时,模具使用方,仅需投入小部分的款项以保证模具制造的基本成本费用(或根本无需支付模具费用)。待模具制造交付使用,开始制件生产,每生产一个制件提取一部分利润返还给模具制造方,作为模具费。


这种方式,把模具制造方和使用方有机地联系在一起,形成利润一体化,把投资风险与使用效益紧密地联系起来,把技术与经济、质量与生产效益完全地挂钩在一起,这样也最大限度地体现了模具的价值与风险。这种方式是目前一种横向联向的发展趋势。其主要特点是:充分发挥模具制造方和模具使用方的优势,资金投入比较积极合理。但对于模具制造方来说,其风险较大,但回报率也较为可观。


模具的结算方式,还有很多,也不尺相同。但是都有一个共同点,即努力使模具的技术与经济指标有机地结合,产生双方共同效益。使得模具由估价到报价,由报价到合同价格;由合同价格到结算价格,即形成真正实际的模具价格。实行优质优价。努力把模具价格与国际惯例接轨,不断向生产高、精、优模具方向努力,形成共同良好的、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局面。这是模具设计制造使用的最终目标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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