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改委:产能过剩情况并未改变 钢价难以持续快速上涨

日期: 2016-05-13  来源:新华网  点击数:  

  最新消息: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在5月12日召开的宏观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目前钢铁产能严重过剩的情况并未改变,钢材价格难以持续快速上涨。

  赵辰昕称,去年12月中下旬,国内市场钢材价格步入回升通道。今年3月份以后,钢材价格回升速度明显加快。到4月末,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发布的钢材价格指数回升至84.66,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1.47点,比去年12月的最低点提高了30.18点。但进入5月份以来,钢材价格又有所下降,钢材价格指数回落至82.57。

产能过剩情况并未改变

  赵辰昕表示,此轮钢材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。

  需求方面:

  一是大中城市商品房销售放量,带来钢材需求预期;

  二是不少建设工程在冬歇后复工,带来钢材需求量增长;

  三是贸易商补库存,短期内扩大了钢材需求;

  四是市场预期“补短板”、“稳增长”等政策会带动钢材需求;

  供给方面:

  一是去年部分钢企因故停产,粗钢产量下降,减少了市场供给;

  二是市场预期去产能工作会降低钢材供给;

  三是部分产钢地区因重大活动采取限产措施,预期将短期减少钢材供给。

  此外,现货和期货市场的人为炒作,也是造成钢材价格过快上涨的重要原因之一。

钢价难以持续快速上涨

  赵辰昕指出,从了解到的信息看,有关方面均认为此次钢材价格上涨,主要受政策预期、市场炒作和短期因素等推动,市场供求关系并没有发生根本性转变,钢铁产能严重过剩的情况并未改变,钢材价格难以持续快速上涨。

  他表示,钢材价格回升,对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有一定影响,但总体影响较小。从了解到的情况看,复产产能均为合规产能,不属于淘汰范围,企业停产复产大多是应对市场变化、调整生产经营的正常行为。

  赵辰昕称,国发〔2016〕6号文件明确,化解过剩产能主要有两条重要途径,一是依法依规退出,二是引导主动退出。对依法依规退出的产能,基本不受钢材价格变化的影响,依法依规,该退出的必须退出。对引导主动退出的产能,可通过采取合理的政策措施,鼓励其尽快退出。

  目前,各有关地区已按国发6号文件要求制定了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实施方案,刚才在发布的时候已经介绍了相关情况,并报国务院备案。下一步,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,按照国发6号文件部署,督促指导有关地区平稳有序地推动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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